拿下本屆電視金鐘獎戲劇節目女配角獎、飾演母親角色絲絲入扣的林美秀表示,曾經在《白天的星星》劇中演出溫暖人心的「阿免姨」,因未婚懷孕,男友跑掉,她無法扶養,而忍痛把孩子出養;在新戲《罪美麗》飾演養母,收養撿來的女嬰,愛沒有血緣的孩子。林美秀藉由戲劇演出,完整「經歷」收出養,她了解出養父母的不捨和無奈,也領略收養父母可以花三倍的愛來沒有血緣的孩子,給小腳ㄚ愛的家。
為戲第一次當媽,原本就十分喜歡小孩的小嫻說,經濟不景氣,社福寒流來襲,自然影響勵馨等民間團體的募款。所以她和「小腳ㄚ助養人」一起呼籲,擁抱沒有血緣的孩子,協助勵馨繼續從預防教育宣導、個案服務、後續追蹤,服務不間斷。
身為基督徒的林辰唏第一次演出電視劇,即在《罪美麗》劇中飾演貫穿全劇的靈魂人物,被網友封為「最幸福養女」。林辰唏認為,在少子女化的今天,每個小生命需要被寶貝、被重視。她呼籲,不管是收養、助養、小額捐款,都是給小腳ㄚ最溫暖的擁抱。
勵馨指出,每年為上百位小腳ㄚ找愛的家,每位小腳ㄚ每月需要奶粉、尿布、保母費用、甚至醫療費用,約三萬元,平均每位小腳ㄚ約需8至10個月,難置兒甚至超出一年,才有可能出養成功。一年總經費挺嚇人,若再加青少年懷孕諮詢、預防宣導等經費,超出三千萬,急需要民眾一起進行愛的接力賽。
勵馨邀請,只要單筆捐款2000元以上,或每月定期捐款300元且達一年,即可獲贈20公分丘比娃娃一隻。另各分事務所也透過志工,以「小腳ㄚ捐款資料夾」邀請助養人,單筆捐款300元,即贈送8公分丘比娃娃一隻,捐款將用以幫助勵馨「小腳ㄚ助養方案」,協助小腳ㄚ找到愛的家。
勵馨進一步表示,2012年5月30日上路的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」新法規定,收出養媒合案件,都應透過合法之非營利機構才能進行。除了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及旁系姻親五親等以內,輩分相當或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,才可私下收出養。但是,截至2011年為止,民間「私下收出養」仍佔整體收出養7成,只有約3成比例,是透過機構媒合收出養案件。勵馨期待,新法上路,帶來新契機,台灣不應再有棄嬰、販嬰等事件,您可以一起助養小腳ㄚ,為小生命找到愛的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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